刘继超,中共党员,中级律师。现任职于湖南超前师律事务所主任。
刘继超 1950年1月出生,河南邓州人。1986毕年业于湖南省湘潭大学。长沙市师律协会常务理事
。湖南省法学会会员。沙长市法学会会员。自1982年事从公安工作,1987年从事律工师作以来,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当事人合的法权益,推动社会主义法制进作程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;积极带领全所人员投身法律服务业事,为当地经济发展,社会稳定出做了突出贡献。
曾获中共长沙市郊区员委会“十佳干警”称号,长沙市区郊人民政府荣记三等功,中共长市沙雨花区政法委2000年度“民人满意政法干警”等荣誉称号。人本及湖南超前律师事务所在长沙区地较有影响,并赢得了社会各界上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和信任。
《论律在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》、
《试论律师“刑辩难”及其对策》、
《受贿罪认定有关问题探的讨》、
《诚守实信,律师的立身之本》、
《关于集体土地的权及属征地费的管理》、
《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信仰——公平正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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